教师考勤暂行规定

发布者:国班教育发表时间:2022/5/29 10:11:52

根据《教师法》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 坐班制度  
1.学校实行严格的坐班制度,坐班时间为:上午8:00——
12:00,下午2:00——5:30.
2.教师在坐班期间要求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
3.教师在坐班时间内,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从事听课、课题研究等教研活动,坚决杜绝玩手机、打游戏、看视频、炒股票、拉闲话等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4.双休日实行两周一次休息。在校双休日期间,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上课,正式签署工作合同一年内的教师,必须在学校坐班。正式签署工作合同一年以上的教师,上完课后不必坐班(学校有特殊情况时除外)。
5.教师要解除与学校的工作合同,务必提前三个月向学校提出
书面申请,否则,学校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 请假制度
1. 教师请假,一律填写请假单,按照批准权限报批。
2. 请假在半天内,教师不误课者,填写请假单,由部门负责人
批准,请假单送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3. 请假半天以上、三天(包括三天)以内者,填写请假单,由
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执行校长批准,请假单送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4. 请假四天及以上者,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请假单,执行校长
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请假单送办公室备案后生效。
5. 部门负责人请假,均报执行校长批准。执行校长请假,报校
长批准。
三、 奖惩政策
1. 凡一个月全勤者,可全额领取全勤奖,并在《教师业绩考核
办法》中实施加分。
2. 事假。一个月内,请假累计一天扣20元全勤奖,请假累计两
天扣40元全勤奖,请假累计三天扣60元全勤奖,请假四天及以上无全勤奖。
3. 病假。一个月内,请假累计一天扣10元全勤奖,请假累计两
天扣20元全勤奖,请假累计三天扣30元全勤奖,请假累计四天及以上无全勤奖(请病假须持医院证明)。
4. 迟到15分钟以内扣5元,超过15分钟不足一小时者扣20元,
超过一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两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5. 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事前不请假,事后又无正当理由补
假),均按旷工处理。旷工半天扣发50元,在所属部门范围内通报批评;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勤奖,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旷工超过一周,停发工资。
6.哺乳期间的女教师上午、下午各一节课给周岁内孩子喂奶时间,但不得缺课、调课(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考勤办法
1.学校采取全查、抽查、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出勤情况。
2.考勤以考勤指纹机数据为准,对弄虚作假、伪造指纹数据者,学校通报批评。
3. 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勤工作,每月一次汇总,并记录存档。